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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环学院2023-2024学年秋季半期考试监考安排
更新时间:2023-11-17 10:13:28点击次数:

监考教师必须是学院在职专任老师,在监考过程中应严格按照《我校本科生考试工作管理办法》履行其职责。

监考要求:请监考老师佩戴好监考牌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,全程将手机调至静音或振动。要求入场考生将有效证件(准考证、学生证或身份证)放在课桌上备查,并隔位就坐。如有座位号的,必须按指定的座位就坐。监考教师务必恪守本职,严格监考。认真检查入场考生有效证件,严格禁止考生将手机、电子词典、掌上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考场。

考试开始30分钟后,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,考试进行30分钟后,方可交卷。要求每位考生在《签到表》上签到,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;考试结束后,当场清点试卷份数,试卷和实考人数相符方可让学生离场。

突发情况处理:考试中如遇违纪作弊等突发状况,应让考生立刻停止作答,收集好证据(夹带小抄需学生签字、手机作弊需拍含违规页面的照片),让学生写情况说明,监考教师做好考场记录。并立即通知巡考人员前来处理。特别需要提醒的是:学生一旦有违纪作弊行为,无补考资格,请老师不要随意做出承诺,或自行处置。

监考安排一经确定公布后,监考老师必须按时履行监考职责,不得无故迟到、早退、缺席,不得擅自调换监考老师。如果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监考,务必提前找好接替监考的老师,并报学院考务协调老师备案。

巡考和考务协调老师务必到教务处签到。

 

 

巡考教师:兰中仁,孔川,王斌

考务协调:贺超,13980858561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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